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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龙口海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船舶载重线和货物装载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持续强化船舶安全监督力度,依法滞留多艘低标准船舶。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将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和要求向航运企业和到港船舶进行宣传,督促各方提高对船舶密性及货物装载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主体责任。二是突出检查重点。针对辖区中小型货船靠泊数量多和船况相对较差的现实情况,将中小型船舶优先列为检查重点,并结合专项活动一并开展检查。三是严格缺陷处理。发现滞留、开航前纠正等缺陷,要求船舶必须在离港前100%复查合格;发现船舶检验质量问题的,及时通报至上级机关和相关船舶检验机构;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船舶航行安全。
下一步,烟台龙口海事处将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下半年重大活动前及期间海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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