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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水上施工作业安全监管工作,促进施工作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8月31日,烟台龙口海事处组织辖区6家水工作业施工单位召开辖区水工项目施工船舶管理月度会议。
会上,各家施工单位首先对各施工作业进展情况、安全管理协议执行情况、对入场船舶的管控情况及人员防疫等情况进行了简要的汇报。海事处通报了前期远程监管、现场检查及水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强调了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准确报送防台信息和数据、完善防台应急预案、强化应急资源和力量配备等。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紧绷安全这一紧箍咒,防风险,保安全,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加强内部日常管理,对标对表自查整改,加大安全设备投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同时要求各施工单位在不影响船舶正常作业的前提下,督促施工船舶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提升船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增强防控水平。二是提高施工单位的守法意识,针对辖区少量施工船因存在侥幸心理存在未取得水工作业许可擅自施工,未遵守规定进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和AIS、甚高频故障未及时报告等违法行为,要求各施工单位重视对施工人员的法律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船员安全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树牢学法、知法、敬法、守法的良好意识。要求项目业主和施工方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证书齐全,保持VHF和AIS正常开启,保证施工船舶配员充足、安全值守。三是严把施工船舶入场关,针对少量施工船舶船况较差的情况,要求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船舶选择时,不能流于形式,要重点对船舶、船员、法定文书、防污染设施、消防设备、相关资质以及载重性能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作业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同时要求施工单位要求及时将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发送至各施工船舶,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适时做好施工计划调整和移泊避风,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早防范早整改。
下一步,烟台龙口海事处将立足辖区形式,加强对水工作业项目的督导检查力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形式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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