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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苗种安全关。选购苗种,要求养殖户选择有苗种生产许可证、信誉好、质量高、合法经营的企业和个人来购买。
二是养殖水质安全关。定期不定期地对养殖水质进行检测,对水质达不到国家渔业水质标准的,督促养殖户采取措施改善水质状况,使水质达到国家渔业水质标准。严禁使用受过农药或工厂污水污染而又不进行有效防治的水质养殖水产品。
三是渔药使用安全关。在养殖过程中防止滥用渔药、盲目增大用药量和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的现象,严禁将人用药作为渔药的主要或次要成分,严禁使用农业部发布的氯霉素、孔雀石绿等29种禁用渔药;对水产品病害的防治,坚持“防重于治”的原则,做好预防,尽量减少药物的使用。
四是饲料质量安全关。饲料的选择要能保证原料的质量,达到配方合理,能适应不同品种、不同养殖阶段、不同的环境条件的要求,符合养殖对象最佳生产营养要求和安全。在投喂过程中,坚持“四定”原则,防止因投喂过量饲料造成沉淀和浪费,影响底质和水质,产生致病源,影响水产品质量。
五是捕捞安全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渔业投入品,严格执行渔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建立《水产养殖用药记录》,防止危机水产品质量安全。定期对渔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不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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