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日,根据“2016年农业部国家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的安排,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渔政管理处、山东省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监测组、德州市水产局渔政管理站等一行检查组来到禹城市,对禹城市安仁镇海德渔业专业养殖合作社进行抽检工作。
本次共抽检了2个鲤鱼样品,取自2家养殖单位,检测项目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代谢物等药物。抽样人员现场向养殖单位发出抽样单,并现场采样、现场制样、现场封样。 省渔政执法人员、德州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整个抽样过程进行了监督,同时向被抽检单位进行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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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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