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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成立后,水产品养殖呈现出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水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任务繁重,为进一步提高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增强水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黄岛区海渔局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落实责任,全面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全面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区、镇(街道)、村(居)、企业(业主)之间层层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落实好属地管理、生产者主体责任,夯实水产品质量管理的基础。
三、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好三次水产品质量检查:即春季执法检查、监督抽检执法检查和冬季执法检查。以镇(街道)为单位,以工厂化养殖为重点,集中进行检查,对发现使用国家禁产、禁售的渔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查处,确保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快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可全程追溯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水产品养殖企业开展质量追溯,为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目标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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