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山东省政府研究室联合主办,烟台市人民政府、长岛县人民政府承办的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专家型烟台·长岛行将于6月12日至14日举行。这是继去年日照专家行后,山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又一次发力,聚集高端智库结合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为山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献策。
近年来,海洋经济发展在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同时,保护海洋生态,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也提上日程。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在首次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中,“绿色”发展理念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要求: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莱州湾(资料图)
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顺应大势,积极落实国家战略,在山东范围内率先开展省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自去年以来,在顶层设计和具体实施层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顶层设计为山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2016年初,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经省政府同意,省七部门联合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年)》,提出“8573”行动计划,即“八项重点任务,五大工程,七个试点,三类项目”,对今后五年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深入具体设计,筛选164个项目建立了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库,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和保障。从顶层设计方面,明确了今后五年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
同年5月,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制定印发了《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单位将牵头或参与配合的分解任务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分解细化,强化措施,确保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完成。
“五个率先”落实山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具体行动
2016年,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五个率先”策略。率先建立全海域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形成全省海洋生态环保有效管控机制;率先实施海洋生态补偿,努力提升海洋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率先开展大范围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海洋保护区创建,着力打造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载体和平台;率先建立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不断提高海洋环境保护技术支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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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王守信强调,未来将严格保护自然岸线,延长人工岸线,保留公共通道,打造亲水岸线。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加强对红线区的开发管制。建立全海域的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推动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倒逼海洋渔业、船舶制造、海洋油气业、海洋盐业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强对重点入海河流和陆源入海排污口实时动态监控,密切监控入海口水质。目前,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的积极引导下,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落实。
创新,探索山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
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在顶层设计和具体实施方面加快行动,而且积极落实“创新”理念。
一方面,在引进银行政策性贷款支持方向上,引入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社会化资本保障,与山东省农发行就全面支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创新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公司类客户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等信贷形式和信贷模式,并为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项目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对优质项目和国家重点工程,开辟绿色通道,在信贷政策上予以倾斜。对符合农业发展银行注入资格和贷款条件的项目,未来三年内提供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的授信额度。
这样一来,不仅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社会化资本保障,同时为优质的海洋工程建设打开绿色通道,更好的保护海洋生态。
同时,去年创新开展山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专家行,采取一市一行的方式,通过邀请国家和省内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开展前期现场调研、座谈、质询,进行专家宣讲,形成该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专家意见,为基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把脉会诊。
6月12日至14日的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专家行烟台·长岛行不仅是继去年日照行的活动延续,也是推进山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制度设计和政策措施深入地市,与地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实现有机结合和有效对接,为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探索新路径。
此次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专家行烟台·长岛行,将对烟台水济岛工程、南长山环岛慢行旅游服务系统建设、海岸带整治修复、省级人工鱼礁研发中心及长岛的北长山环岛慢行旅游服务系统建设、海岸带整治修复,北城渔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半月湾、九丈崖等生态系统建设等项目进行实地走访考察,以推动烟台市、长岛县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起到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