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深入推行"湾长制" 9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

2018-01-09 09:53:00 来源: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半岛全媒体记者 韩小伟 通讯员 周健伟

  为了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海湾资源永续利用,青岛市自2016年底起积极探讨推行湾长制。经过近一年来的持续推进,青岛市实施湾长制成效显著,主要海湾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水质优良比例稳步提高,胶州湾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5年前提升25.4%。1月8日,半岛记者从青岛市湾长制办公室了解到,日前岛城出台“一揽子”相关工作制度,发布推行湾长制的各类海湾及湾长名录,今年湾长制将在49个海湾深入推行。

  联合执法

  集中时间和力量严打违法

  2017年12月29日,市湾长制办公室发布了《青岛市湾长制市级会议制度》《青岛市市级湾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青岛市湾长制信息报送制度》等5个市级湾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及《青岛市湾长制市级验收赋分标准》,为深入推行湾长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青岛市市级湾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中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在市湾长制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海事、海监、渔政、水政、城市管理、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针对海湾违法行为多发、频发的地区或领域进行联合执法,集中时间、集中执法力量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或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依法维护管理秩序。针对跨行政区域的海湾,在市湾长制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定期组织有关区、市开展跨区联合专项执法,集中时间、力量严厉打击涉海违法行为。

  《青岛市湾长制信息报送制度》中规定,本制度所称信息包括专报信息、通报信息、政务简报信息、网络平台信息和工作报告。其中,网络平台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湾长制工作动态、工作成效、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舆论等,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

  岸线巡查

  “三湾”海域每月至少1次

  同时发布的还有《青岛市推行湾长制海湾与湾长名录》,该《名录》中包括胶州湾、崂山湾、灵山湾三个市级海湾及其余区级海湾的各级湾长,对此前已建立的湾长制组织体系进行了细化。

  据悉,为推进湾长制的实施,岛城组织编制了《胶州湾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建设了胶州湾综合管理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整合优化胶州湾水质监测站位。出台了《胶州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工作方案》,为建立以监测数据为依据的海湾污染治理倒逼机制,督促沿湾区市加强污染源头治理奠定基础。同时,出台《关于加强重点海湾综合执法监管的实施方案》,整合各方力量,落实属地责任,依法加强海湾管理保护,实施联合执法并逐步推行综合执法监管。充分发挥中国海监执法船艇优势,采取“陆查与海巡”相互交叉的方式,环湾各海监机构每月对“三湾”海域岸线巡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或半年至少开展1次区域性联合巡查,加强区市、部门间的联合执法行动,及时检查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全力推进海湾综合执法监管工作上台阶。

  水质监测

  重点海湾每季度开展1次

  据了解,岛城结合全市近岸海域监测开展重点海湾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在胶州湾、灵山湾-唐岛湾、鳌山湾、青岛湾、太平湾、浮山湾、丁字湾等重点海湾布设站点,每季度开展1次水质监测;选择全市8个重点排污口(包括河流入海口)开展了陆源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并及时通报重点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状况。提升海湾监管能力,开展“智慧胶州湾”项目,建设胶州湾综合管理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整合优化胶州湾水质监测站位。实施蓝色海湾整治工程。积极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推进“南红北柳”滨海湿地修复工程。

  据了解,湾长制的推行有力地改善了岛城海湾生态环境。其中,去年胶州湾海域优良水质面积达到71.8%,比5年前提升25.4%。全市近岸海域水质总体良好,98.5%的海水水质符合优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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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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