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度海洋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的通知

2024-11-20 23:17:00 来源: 山东省海洋局官方网站 作者:

沿海各市海洋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保障海洋领域标准供给,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4〕2231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海洋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以下简称计划建议)和标准预研究项目征集工作。

  一、计划建议

  (一)计划建议支持重点

  本次征集计划建议包括国家标准(含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重点支持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支持海域海岛资源保护、用海要素保障、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极地考察和海洋资源勘查等方面标准研制。

  2.支持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评价评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资产清查统计和资产核算等方面标准研制。支持海洋碳汇调查、监测、评估、核算计量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方面标准研制。

  3.支持在深地、深海探测、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重大科技攻关中研制技术标准。支持时空信息、定位导航服务、北斗应用、卫星遥感、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海洋业务工作应用的技术标准研制。支持先进成熟技术进标准,对已不适应需求或落后的技术标准进行更新。

  (二)计划建议具体要求

  本次征集的计划建议应完成标准前期研制工作,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标准草案,计划申请立项、保证立项后在规定期限(国家标准18个月、行业标准24个月)内能够完成审查和报批的标准。

  1.本次计划建议面向海洋领域产、学、研、用各单位,支持各单位合作研制。

  2.所申报的计划建议应强化标准通用性,提升单项标准覆盖面,鼓励交叉领域开展技术融合标准制修订;鼓励申报军民通用标准。

  3.所申报计划建议应强化标准协调性,要与现行的海洋领域标准,以及在研的海洋领域标准计划项目相协调(相关现行标准和在研计划项目可在自然资源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的“标准公开”中查询)。除标准修订外,避免与已发布海洋领域标准内容重复。拟申报标准修订项目的,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三)计划建议申报方式

  1.国家标准(含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计划建议征集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应注册并登录自然资源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nrsis.org.cn/,也可从自然资源部网站首页“公开”-“自然资源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进入)进行申报、查看审核进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计划建议申报需提交标准项目建议书(信息应填写完整,附件1)和标准草案。

  2.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标准项目建议书(加盖起草单位公章)、标准草案和汇总表(附件2)报送省海洋局进行审核,并于12月31日前将加盖省海洋局公章的标准项目建议书扫描件(PDF文档)和标准草案上传平台。

  二、标准预研究项目

  根据《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标准高质量供给和支撑服务的若干举措》针对新型领域的标准空白方向,建立标准预研究清单要求,此次征集标准预研究项目。

  (一)标准预研究项目重点方向

  重点围绕海洋领域数字化治理、海洋领域调查监测、节约集约利用和资产管理等领域和标准空白方向,以及新技术新方法等科技创新成果,开展标准预研究。

  (二)标准预研究项目要求

  1.鼓励各单位围绕重点方向以及标准空白领域开展标准内容(技术要求、指标、流程、方法等)研究,避免与已发布或在研海洋领域标准内容重复。标准预研究项目周期2年,研究成果为项目研究报告和标准草案。

  2.标准预研究项目经费由承担单位自筹。所征集项目经审核通过后纳入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标准预研究项目成果按照程序优先申请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立项。

  (三)标准预研究项目申报方式

  标准预研究项目填报方式是线下填报,承担单位填写标准预研究项目建议书(附件3),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加盖牵头起草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建议书邮寄至省海洋局,Word版文档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刘昕,0531-51791596

  邮 ?箱:shyyyyt-kwc@shandong.cn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8号

  附件:

  1.自然资源标准项目建议书

  2.2025年度自然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议汇总表

  3.标准预研究项目建议书

  山东省海洋局

  2024年11月18日

  搜索“http://hyj.shandong.gov.cn/zwgk/fdzdgk/tzgg/202411/t20241118_4771439.html”,进入山东省海洋局官方网站,查看并下载附件。

责编:刘乐斌


审签:李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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