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路 凝聚力量—全面推进山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2016-06-12 22:5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近年来,山东省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201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山东省把落实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总体任务、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摆上了重要议程,加强调研,深入思考,创新思路,加快推进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一、坚持绿色发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海洋是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空间。从以往单纯向海洋索取,到与海洋和谐共生,我省不断探索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径。
强化海洋功能定位,优化开发和保护布局。全省建立起完整的海洋功能区划体系,进一步强化海洋功能区划的整体性、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尊重海洋自然生态功能,根据海域的自然属性,不同海域分别明确了主体功能和生态功能,为统筹协调各类海洋开发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近年来,论证否决了一批不符合海洋功能的用海项目,同时积极鼓励生态用海活动与海洋生态修复、建设的有机结合。
    创新海域使用方式,科学配置海域资源。在严格管控围填海活动的同时,全省打破行政地域界限,通过科学论证推行集中集约用海,规划了龙口湾等九大集中集约用海片区,董家口港等8个区域用海规划已获得国家批准建设,打造了承载海洋经济发展的新平台。通过集中集约用海,彻底扭转了以往粗放低效的用海方式,形成了高效利用海域资源的新格局。
    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实施生态补偿制度。2013年以来,我省率先在渤海实施了海洋生态红线制度。2016年初,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获批,全省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建立。全省海域共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224个,生态红线区总面积9669.26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总面积的20.44%。同时,严格开发活动环境准入条件,严格实施海洋生态损失补偿和损害赔偿制度,倒逼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对围填海等海洋开发活动累计征收生态损失补偿费6亿多元。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动态监测海洋环境。初步形成了以省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沿海7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和26家县(区)级海洋环境监测站组成的三级海洋环境监测业务体系。不断提升监测能力,投入近海布设1000多个监测站位,基本实现了监测站位在近岸海域重点功能区、典型生态系统区、重点开发区等的全覆盖。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创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全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保护区体系。已建立各类省级以上海洋保护区共68处,海洋保护区总面积约83万公顷,占全国62.96%,为海洋生物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保护,留足了空间,构筑了屏障。启动省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创建5个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10个省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日照市被国家发改委批准为全国海洋系统唯一的市级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实施生态整治修复,养护水生生物资源。自2010年来,争取中央和省级分成海域使用金累计达11亿元,重点实施了荣成月湖湿地整治工程、寿光市小清河口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工程等25个海洋环境整治示范项目。安排渤海修复专项资金5.57亿元,在渤海沿岸实施了60个修复及能力建设项目。一些破损海岸通过修复整治和优化,变成生态、宜居、富有活力的美丽海岸。持续实施“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省级财政累计投入15亿元,增殖放流各类水产苗种190亿单位,建设人工鱼礁区175处,增加了种群数量,改善和优化了水域生态。
    严格海洋监察执法,促进近海休养生息。2015年伏季休渔期间,扎实开展渔船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拆解违规建造和非法作业船舶900余艘,坚决清理取缔“绝户网”25000多具,有效维护了渔业生产秩序,保护了近海渔业资源。开展常态化海洋执法监察,严厉查处一批非法占用海域、非法采挖海砂、海上非法排污倾废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海域空间资源。
    二、明确“十三五”时期总体思路和目标
    展望“十三五”,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将以建立健全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保障,强化海洋功能定位,优化海洋资源开发布局,加快海洋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海洋经济战略转型,充分发挥海洋类型生态示范区和保护区的载体优势,坚持海陆统筹推进海洋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提升全社会海洋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经济,努力建设生态海洋、安全海洋、健康海洋。力争到2020年,全省海域空间开发强度和开发规模得到有效控制,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围填海利用率达到100%,近海渔业捕捞强度保持“零增长”,开放式养殖用海占养殖用海面积比重超过8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达到85%左右,重要海洋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0%。海洋保护区面积达到管辖海域面积的30%,以生态系统为基础的海洋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机制基本建立。努力构筑起生态、安全、健康的海洋绿色屏障。
    三、推进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山东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部署落实全面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宣传贯彻《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面部署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8573”行动工作任务。举办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日照)论坛,打造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政论品牌。启动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七个试点工作。推进省海洋与渔业厅与省农业发展银行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战略合作。
    (二)落实海洋生态红线管控深入推进保护修复
    全面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开展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强化全省海洋生态红线意识和红线管控实际应用,将全部海洋开发利用活动全方位、全覆盖纳入红线管控,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以红线区区域生态修复整治为重点,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复整治项目落实。重点指导和监督各市在红线区开展的海洋生态修复整治活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推进渤海生态修复项目实施。
    (三)实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集中打造和保护区分类管理
    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的示范建设工作。支持和指导威海、日照、青岛、烟台及长岛县5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日照市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开展示范建设工作。组织实施保护区分类管理,宣传贯彻《海洋保护区分类管理意见》,推进保护区提档升级。开展海洋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试点,推出一批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管理的典型。选取部分市在宣传科普场馆建设、标识物设置、信息化管理应用等方面进行试点突破。
    (四)落实生态补偿加强海洋工程环境监管
    贯彻实施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开展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和技术导则宣传贯彻和培训。跟踪评估补偿办法和技术导则实施情况,落实好新的补偿标准。完善海洋工程环评改革。加强环评核准权限下放后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研究明确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探索开展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围填海)竣工验收工作,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五)继续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建设
    科学统筹布设监测站位,全省共布设各类站位1065个,实现全海域站位科学布局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全覆盖。科学开展监测评价,重点对接支撑“海上粮仓”建设8家海洋牧场重点企业开展定制化监测评价服务。加强“双十五”监测,新建立省级东营北部海域生态监控区试点和加密日照市际毗邻海域监测。加快推进在线监测系统建设,2016年先行推进海洋保护区4个在线监测浮标、渤海溢油监视监测系统4个在线监测浮标建设,将全省海洋牧场25个、威海和日照市3个在线监测浮标纳入省统一监测平台,实现信息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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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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