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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以来,我国海洋事业取得了一系列辉煌成就,进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
5年来,我国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倡导绿色考察,秉承尊重、合作、可持续三大政策理念,构建极地全球治理的人类命运共同体。5年来,泰山站建成,南极科考继续向内陆挺进;固定翼飞机投入使用,南极科考进入航空时代;首次穿越北冰洋东北、西北航道,北极考察事业实现跨越发展。深海大洋资源勘探事业取得重大进展,实施“蛟龙探海”工程,蛟龙号载人潜水器最大下潜深度达7062米,累计作业152次。推动海洋科考由近海走向深远海,为实现人类保护深海与科学开发利用深海资源的平衡提供保障。印发《“一带一路”建设海上合作设想》,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化合作,加强与世界海洋大国双边对话交流,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日益凸显。
5年来,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角色更加显著。全方位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制度,划定海洋生态红线, 扩大海洋保护区范围。严格实行围填海总量控制,新建国家级海洋保护区(海洋公园)40个,在18个城市实施“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的海洋生态修复工程,累计恢复滨海湿地面积达到2000多万平方米,岸线190多公里,实施101个海岛保护项目和10处生态礁工程。持续加大海域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完善海洋生态监测体系,明确沿海水质考核指标,不断优化海洋空间利用布局,构建美丽海洋。
5年来,我国海洋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坚持以创新推动海洋经济绿色发展,拓展蓝色经济空间,优化海洋产业结构,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强化海洋资源环境领域科技攻关,驱动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新兴产业迅猛发展。海洋经济运行总体稳中有进,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渐成为海洋经济新增长点。
5年来,海洋服务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发展涵盖全球的海洋预报系统,开展重点保障目标的精细化海洋预报服务,开发专题环境保障系统,提升海洋预报服务和保障能力,展开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排查,成功应对各类海洋灾害。坚定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海上维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正式公布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标准名称,开始发布钓鱼岛海洋环境预报。在钓鱼岛实现常态化维权巡航,持续管控黄岩岛,值守仁爱礁和南北康暗沙等重点岛礁,维护海洋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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