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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元旦、春节临近,各类应节水产品进入供销两旺时期。为依法严厉打击水产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广大群众“两节”期间饮食安全,根据省、市、县食安办要求,博兴县水产局结合本县实情,自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2月20日,在全县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安全整治行动。整治重点一是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进行水产品育苗和养殖生产;二是在运输、销售、餐饮暂养过程中使用禁用药物;三是非法制售渔用饲料、渔用药物及添加剂、原料药。实施步骤一是摸排抽检阶段;二是打击整治阶段;三是总结推广阶段。本次行动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产品安全热点、难点,通过集中摸排抽检、重拳打击整治、积极宣传发动等措施,集中抽检一批重点品种、深挖一批违法线索、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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