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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关注海洋经济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拓展蓝色经济空间”。海洋经济正处在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优化转变的关键时期,这一过程中,多项涉海政策、规划、措施的制定和出台,全方位保障促进了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
2016年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正式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该《规划》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牵引,确立了“十三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对于壮大海洋经济,拓展蓝色经济空间,提高海洋经济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多项涉海产业政策措施相继出台
国家层面,编制印发了《全国海水利用“十三五”规划》《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支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为推进海水利用规模化应用,实现海洋能关键技术突破、装备制造、稳定示范等,制定了目标,明确了重点任务。此外,印发了《全国渔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国制造2025——能源装备实施方案》等,对于压减近海捕捞强度、发展深水油气勘探开发装备和海洋能装备等具有重要指导作用,有利于促进海洋渔业、海工装备制造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
地方层面,编制印发了《山东省“海上粮仓”建设规划(2015~2020年)》《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广东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河北省促进休闲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15年~2020年)》等,引导和支持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旅游业、海水利用业的发展。
涉海金融多渠道助力海洋经济发展
沿海地区设立海洋领域投资基金,为海洋经济发展注入活力。2016年,山东省在东部沿海设立海上粮仓建设投资基金,总规模3.2亿元,促进海洋渔业发展;浙江省设立海洋港口发展产业基金,基金首期金额为100亿元,主要投向海洋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港航服务等领域;福建省设立规模达100亿元的海洋经济建设专项产业基金,为福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此外,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与无锡市人民政府共同设立中船感知海洋产业基金,总额为150亿元,支持海洋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
海洋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不断拓展,海洋风险保障提升。2016年,福建省推出了“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扶持现代海洋企业发展。大连市开展海水养殖政策性保险,将尚未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费补贴的海水鱼养殖保险纳入地方试点补贴险种。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批准通过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贷款,金额达到20亿元,成为国际多边开发银行助力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良好示范。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海洋领域产品创新,探索多元化服务方式,海洋领域国际化融资渠道逐渐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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