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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婷婷
近些年,海洋资源日益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海洋经济发展逐渐构成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也不断受到各个国家的高度重视。为了赢得发展先机,十八大首次提出“海洋强国”战略,同时强调“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对于实施海洋强国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至此,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首次提出五大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理念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要求: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国家海洋局在去年6月份印发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十个方面明确了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要求沿海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和局属各部门单位切实提高认识,把落实《实施方案》当作“十三五”期间海洋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实抓牢,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海洋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上水平、见实效。
山东作为我国的海洋大省,拥有占全国的六分之一的黄金海岸线。海洋资源得天独厚,近海海域占渤海和黄海总面积的37%,对虾、扇贝、鲍鱼、刺参等海珍品产量均居全国首位,同时拥有多处大中型盐场,是全国四大海盐产地之一,是我国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始终坚持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目标,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海洋局的相关要求,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全省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截止目前,山东省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数量均居全国前列,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和滨海城镇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可以说,山东省顺应大势,稳步向前,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着实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为我国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紧抓历史机遇 强化顶层设计
十八大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强力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快构建以绿色循环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生产方式,经济结构在向有利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已然上升到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当中,成为省级层面的战略要求,这为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当前,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的主导下,全省紧抓历史发展机遇,率先开展省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五大目标:一是海洋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二是海洋资源利用更加高效,三是近岸生态环境趋于好转,四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确立,五是海洋生态效果更加明显。
2015年,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积极参与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调研,形成《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调研报告》。2016年初,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与其他六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年)》,提出了“8573”行动计划,即“八项重点任务,五大工程,七个试点,三类项目”,对今后五年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深入具体设计,筛选164个项目建立了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库,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展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5月份,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拟定了《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单位将牵头或参与配合的分解任务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分解细化,强化措施,确保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完成,为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王守信强调,未来将严格保护自然岸线,延长人工岸线,保留公共通道,打造亲水岸线。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加强对红线区的开发管制。建立全海域的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推动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倒逼海洋渔业、船舶制造、海洋油气业、海洋盐业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强对重点入海河流和陆源入海排污口实时动态监控,密切监控入海口水质。目前,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的积极引导下,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落实。
顺应发展趋势 率先落实保障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对我国开展“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明确的指示和要求:要深入实施以海洋生态系统为基础的综合管理,推进海洋主体功能区建设,优化近岸海域空间布局;建立海洋资源环境承载力预警机制;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实施海洋督察制度,开展常态化海洋督察等。
近年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积极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要求,顺应发展趋势,率先完成全海域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海洋环境监测体系、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海洋保护区的建立,同时引入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及能力建设项目,全面推动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率先建立全海域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形成全省海洋生态环保有效管控机制。2016年1月,《关于划定黄海海洋生态红线和建立全海域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通知》的出台,标志着山东省率先建立实施了全省全海域海洋生态红线制度。近两年,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的主导下,全省海域共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区224个,其中禁止开发区59个,限制开发区165个,生态红线区总面积9669.26平方公里,占山东省管辖海域总面积的20.44%,全省重要海洋生态脆弱区、敏感区实现了全覆盖,为“十三五”时期全省海洋生态环保工作提供了重要管控机制。
率先实施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努力提升海洋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早在2010年,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率先在全国开展海洋工程、海岸工程等用海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征收工作,海洋生态损失补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近年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积极对原有补偿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组织编制完成《山东省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补偿范围及补偿内容不断扩大扩展。2016年1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山东省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提升了生态补偿的法律效力,标志着山东省率先在全国制定发布了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和地方标准,为全国开展海洋生态补偿工作提供了制度和实践经验。目前,全省通过实施科学的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合理控制了海洋开发规模,并按照“取之于海,用之于海”的原则,将征收的部分资金投入到受损海洋生态环境的整治和修复中,有力地保护了海岸和近海海域资源,全省海洋生态环境得到了很好的修养声息。
率先建立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不断提高海洋环境保护技术支撑能力。近年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先后编制实施了《山东省海洋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十三五”建设规划》和《山东省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测系统布局规划》,通过项目实施加快推进全省海洋环境监测能力的提升。同时,全省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积极对接支撑“海上粮仓”建设,围绕企业需求开展定制化监测服务。此外,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加快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不断提高海洋环境保护技术支撑能力。目前,全省共建有省、市、县三级41家海洋环境监测机构,海洋环境监测站位从500多个增加到1000多个,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测稳步推进,“十三五”规划规模水平居于全国领先水平。全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构筑了坚实的蓝色屏障。
率先开展大范围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海洋保护区创建,着力打造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载体和平台。截至目前,山东省已创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5个、省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10个,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1个,逐渐发挥出区域示范带动作用。山东省选划的海洋保护区数量和面积均居全国各沿海省市之首,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保护区体系,有效保护了全省管辖海域重点海洋生态系统、地质地貌、珍稀生物资源。
此外,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不断创新扶持政策,引入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社会化的资本保障。目前,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与省农发行就全面支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签订了框架协议。同时,创新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公司类客户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等信贷形式和信贷模式,为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项目量身定制融资方案,这对于推进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实施和政策落地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实施提供了充裕的资金保障。
借助高层智库 探索创新起点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海洋气候变化研究,提高海洋灾害监测、风险评估和防灾减灾能力。研究建立生态价值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国家生态安全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定期对生态风险开展全面调查评估。
近年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深入贯彻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相关要求,不断创新,探索新的路径,为了进一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创新开展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专家行”活动。针对全省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工作,采取“一市一行,逐一实策”的方式。通过采集高层专家智库,邀请国家和省内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领域知名专家,针对全省各个地级城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开展前期现场调研、座谈、质询,进行专家讲评,形成该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专家意见,提出具体的方向思路、任务措施、路径模式等海洋生态文明总体解决方案。“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专家行”活动,将充分实现高层智库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结合,为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进行创新性探索。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积极落实“专家行”的工作进度,精心组织实施了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专家行首站“日照行”活动。通过联系高层智库专家以走、看、问、答等形式为日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会诊把脉,推动全省海洋生态文明重要制度设计和政策措施深入地市,与地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实现有机结合和有效对接。通过解剖日照具有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特色的样本城市,形成专家意见,解决方案,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可操作、有效管用的制度成果,促使日照市真正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样本,并为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进行有益探索。
2015年,日照市荣幸被选入“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近年来,日照市坚持“海陆统筹、河海共治”理念,着眼于海陆生态建设的一体化发展,采取行之有效的生态治理方案和措施,不断加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完善生态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构建有利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区域布局和产业体系。目前,日照市清洁海域面积5440平方公里,自然岸线保有率超过60%,海洋类保护区总面积达1480平方公里。此次“日照专家行”的成功举办,为日照市进一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前进方向,指导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极大地推动了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进程,使山东省再次走在了全国的最前列。
“专家行”代表了山东省对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创新探索的起点,明年“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专家行”将赴烟台、威海、青岛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未来,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的积极引导下,山东将稳步向前,继续领跑全国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的建设,为实现“海洋强国”之梦勇于探索,推动我国海洋经济长久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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