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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婷婷
近日,根据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有关批复精神,省厅印发《山东省渔业船舶检验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我省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遵循安全第一、保证质量、方便渔民、检管分离四项基本原则,探索建立以安全为主线、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市场资源为支撑、以政府购买服务为方式的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模式。主要任务是:厘清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管职责,构建市场经济条件下符合渔船检验监管实际,职责清晰、支撑有力、运转有效的组织框架体系;明确渔船检验机构检验质量监管和行政管理职能,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对第三方检测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加强检验监督执法,稳步推进建立“检”“管”分离的工作模式;培植第三方检测机构,探索推进渔船质量检测社会化、市场化的有效路径,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将专业技术性强的检测工作委托具有检测能力的技术支撑单位承担;规范第三方检测机构管理,不断积累经验,制订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管理办法,探索第三方检测机构收费标准,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
试点工作将在石岛分局辖区的威海市开展,其主要内容和范围是:以山东省渔业船舶审图中心为依托试点开展渔船设计图纸技术评审与行政审批相分离;从黄海造船有限公司、荣成造船工业有限公司选取不少于4艘且船长大于等于45米的新建海洋渔业船舶,开展建造渔船技术状况检测评价试点;在石岛分局负责检验的渔船中,选取不少于100艘期间检验和不少于200艘船龄大于10年年度检验的国内海洋渔业船舶,开展营运渔船技术状况检测评价试点;对石岛分局所辖船龄10年以下渔业船舶的年度检验和荣成检验站所辖船长12米以下渔业船舶(不包含船长大于等于7米小于12米有上层建筑或甲板室的机动渔船的换证检验)实行安全技术状况声明制度。
试点方案还对试点单位的资质、机构和人员职责、工作流程、监督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并从组织、经费、制度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成果。根据计划,试点工作将于2017年6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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