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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新指引。国家海洋局紧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海洋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努力让绿色成为建设美丽海洋的“底色”。
管绿·健全制度,保护生态有章可循
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离不开严格的制度、严密的法治。国家海洋局高度重视顶层设计,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织起了严密保护的“笼子”,让绿色发展“底色”更亮。
2015年7月,国家海洋局印发《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年~2020年),为“十三五”期间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该实施方案着眼于建立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体系,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为主线,以制度体系和能力建设为重点,以重大项目和工程为抓手,推动海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完善,海洋管理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取得重大进展。目前,辽宁、山东、江苏、福建、大连、深圳等沿海地区相继制订出台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
2016年6月,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意见》,并配套印发《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指导全国海洋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截至目前,我国已全面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沿海11个省(区、市)已完成红线划定工作,全国30%以上的管理海域和35%以上的大陆岸线被纳入红线管控范围。
2016年11月,新修改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近年来建设海洋生态文明的有效做法和成功实践固化为法律,赋予海洋部门更多的职责任务和制度抓手。
进入2017年,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1月,国家海洋局宣布,国务院批准《海洋督察方案》,授权国家海洋局代表国务院以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审核督察3种方式,对沿海省(区、市)政府及其海洋主管部门和海洋执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这是我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3月,《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印发,进一步加强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对于拓展蓝色经济空间、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4月,国家海洋局发布《进一步加强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一系列贯彻绿色发展的“四梁八柱”政策制度正逐渐建立和完善,一条条制度、一项项举措,为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建起一个“立体保障网”。
筑绿·先行先试,探索科学发展模式
有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国家海洋局通过创立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积极探索沿海地区经济社会与海洋生态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模式,为蓝色国土的绿色发展提供“新标杆”和“试验田”。
2013年2月和2015年12月,国家海洋局分别在沿海8个省(区、市)批准建立了珠海横琴新区等24个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经过几年的建设与发展,示范区在先行先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深圳大鹏新区坚持生态立区,在建区5年内,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同时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制度体系改革上走出了一条新路。福建东山县针对传统捕捞和养殖渔业比重过大的实际,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同时发展绿色低碳深水网箱养殖;江苏南通市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的滨江临海城市,用“江海联动”的方式布局海洋产业,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各类园区集约化、特色化发展;海南三亚制定实施了建设用海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办法、海洋污染生态损失索赔办法等。
根据《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将增至40个,努力探索出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之路。
植绿·调整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习近平指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要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
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海洋经济继续依靠数量投入的粗放式增长模式将难以为继。海洋经济必须走一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坚持绿色发展是实现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实践途径与必然选择。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优化海洋经济区域布局,提升海洋产业结构和层次,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科学统筹海洋开发与保护,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是题中应有之意。
刚刚过去的端午节小长假,北京的张女士一家人到海滨城市青岛游玩。令她始料未及的是,还未进入暑期,青岛旅游就已火爆异常,客房爆满、景点人满为患。据统计,端午假期青岛市共接待游客301.5万人次,同比增长12.7%。
近年来,随着滨海旅游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综合配套水平逐步提高,滨海旅游公共服务功能和旅游接待能力日益增强,滨海旅游业增加值占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稳步提高,已达17.1%,对海洋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4.2%,是贡献最大的海洋产业。在其带动下,包括滨海旅游业、海洋运输业、服务业的海洋第三产业比重不断提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2013年~2016年海洋第三产业占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48.6%、49.5%、52.4%和54.5。
在推动海洋产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倒逼海洋渔业、船舶制造、海洋油气业、海洋盐业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同时,通过推动技术成果转化、扶持海洋高技术企业、探索协同创新模式、打造战略新兴产业集聚区等方式,大力培育并促进了海洋生物医药、海工装备、健康海水养殖、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等具有物质资源消耗低、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等特征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加速了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的步伐。
护绿·综合实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6月,河北北戴河的一湾碧海迎来了最美丽的季节。游人惬意漫步在万米海边木栈道,情侣让大海见证浪漫的爱情……行走在蓝色海岸线,风景在视线中不断切换。近年来,秦皇岛市始终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着这湾碧海。
用海更要护海,在海洋经济全面提速的新形势下,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更显急迫。如何防患于未然,保护好一方碧海蓝天?国家海洋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让绿色发展成果惠及更多人。
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控制近岸海域污染,牵头开展近岸海域水质状况考核。在渤海湾、胶州湾、厦门湾、大鹏湾等海域继续开展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重点实施北戴河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京津冀地区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试评估。开展海洋生态工程建设,推进“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工程,构建三大工程的统筹协调机制。实施生态管海,转变用海管理模式,将生态用海作为用海项目建设方案的重要内容,与围填海项目同时设计、同步实施。对不满足自然岸线保有率的区域,一律不批准用海项目。控制用海规模,健全海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海岛保护,将无居民海岛纳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范畴。支持沿海省市开展海域、海岛和海洋生态整治修复,建立项目库,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高效规范实施……
成绩在闪光。《2016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基本稳定,海水质量总体较好,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约占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的95%,生物多样性保持稳定。近岸海域劣四类海域面积比2015年有所减少,监测的68条入海河流劣五类水质比例减少约20%。
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不懈,生态环境魅力日益彰显。在新的起点上,建设美丽海洋必将走出“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互融共赢的绿色发展新路,一幅“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人悦”的壮美蓝图正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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